(芙蓉19日讯)涉及强奸16岁女学生的一名18岁的青年,今日在芙蓉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进入亨利葛尼少年感化院(Henry Gurney School)直到年满21岁。
据《星报》(The Star)报导,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在宣判时语重深长的告诉被告,案发时他距离19岁生日还有3个月,他应该利用在学校学习的机会继续深造。
她说,考虑到减轻和加重处罚的因素、案件事实以及来自福利局官员提呈的社会报告,法庭相信如果这名年轻被告接受适当的教育,他有潜力做得更好。
“法庭希望被告能积极看待此事,因为被告还可以参加大马教育考试或其他课程,这将有助于日后找到合适的工作。”
事发时还有3个月满19岁的被告是一名建筑工人,被控于2025年8月30日凌晨3时30分至4时之间,在一处住宅内强奸受害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
然而,由于被告是未成年罪犯,因此免除了原判刑罚。
此前,被告代表律师哈尼斯阿尼莎请求法官从轻发落,因为被告已表示悔过,并承诺不再重犯。
“他与身为承包商的父亲一起工作,并希望继续工作以补贴家用。”
他披露,辩方恳请法庭判处被告进行社区服务,因为社会报告显示他渴望接受技能培训,并补充说被告还有三个妹妹。
主控官努鲁巴尔基斯副检察司请求法庭判处与其罪行相称的刑罚。
她说,被告犯下了严重的罪行,法庭在量刑时需要考虑公共利益。
“这一点也很重要,因为近年来性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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