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力21日讯)三名16岁少年因被控在校园内公然侮辱一名13岁男同学,于今日被带上巴力推事庭面审。在推事努鲁依莎莉娜主持的闭门审讯中,三人对指控均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三名被告被指于今年11月14日早上约8时30分,在中霹雳县巴力一所中学的礼堂内,共同对受害者进行推撞,并当众脱去其裤子,涉嫌实施侮辱行为。
此案控状根据《刑事法典》第507B条文(刑事侮辱),并援引相同法典第34条文(共同意图)并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主控官为莫哈末苏克里警长,三名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指派的律师努娜兹拉代表出庭。
被告代表律师在庭上恳请法庭设定最低保释金,强调三名被告目前均仍在求学,且需考量其各自家庭的经济状况。
推事经考量后,裁定批准每名被告以500令吉保释候审。
法庭同时择定12月16日为此案的过堂日期,以便获取社会福利局所准备的被告道德行为报告,作为后续审判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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