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涉及强奸继女,32岁男子今日在芙蓉地庭否认2项罪行,获准以1万6000担保外出,案展2026年1月15日过堂。
根据《星报》报道,被告是一名废铁回收商,他在聆听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N卡娜吉丝华丽否认罪行。
被告被控于2023年8月及2024年8月在瓜拉庇劳住家强奸当时仅有16岁11个月(距离受害者满17岁生日一个月),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8至3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10下鞭刑。
主控官努鲁峇琪丝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不准被告保释外出,因为他与受害人同住一屋。随后也请求法庭确定下次开庭日期,以便被告能够聘请律师。
被告在庭上请求保释,因为他需要养活五个孩子。
他还告诉法庭,他的妻子会到场为他担保。
法官N卡娜吉丝华丽获准被告以1万6000令吉担保外出,并需一名担保人。
同时,她也下令被告远离受害人和其他控方证人,并在案件审理结束前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