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 麻坡高庭日前批准检控官上诉,推翻地庭原先对一名两度强奸未成年小姨子致孕男子的判决,将原本8年的监禁刑罚加重至24年,并维持6下鞭笞。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卡亚纳古玛于上月25日,对相关案件作出裁决时强调,强奸儿童是一项极其严重的罪行,不仅损害收成年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更挑战了社会公德的底线。
他在判词中指出,即便被告认罪,法庭也不应宽大处理,反之应该加重刑罚,以起到保护未成年者的作用。
“考虑到针对年幼儿童的性犯罪案件日渐猖獗,社会作为道德底线的守护者,期望法院采取坚定立场,避免判处过于宽松的刑罚。”
案情显示,当时39岁的被告在去年3月和8月期间,于居銮的住处两度强奸当时年仅13岁的小姨子。受害者随后分娩,经脱氧核糖核酸检测确认被告为生父。
被告面对两项强奸控状并在去年认罪,地庭法官当时判处被告每项控罪8年监禁及3下鞭笞(两项控罪共6下),且刑期同时执行,总刑期仅为8年。
卡亚纳古玛形容地庭原先裁决明显不足,未能充分考量罪行对受害者造成的深远心理创伤,也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高庭最终裁定,被告每项控罪判监12年,且刑期分开执行,总刑期增至24年;同时维持6下鞭笞、服刑期间强制谘商及出狱后接受两年警察监管的判决。
卡亚纳古玛解释,由于两项罪行是在不同日期及地点发生,即便受害者为同一人,刑期理应分开执行。
他也指出,除了认罪及初犯之外,被告并无其他可减轻罪责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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