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3名中国籍男子因涉嫌在牛汝莪一间公寓单位聚赌,今日在槟城推事庭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
3名被告分别是25岁的高跃(人名译音,Gao Yue)、32岁的马文柳(Ma Wenlyu)及27岁的马宇成(Ma Yucheng)。
3人在推事纳德拉敦娜因莫哈末赛益面前,以中文聆听控状后,承认罪名。
根据控状,3名被告于6月26日下午4时30分,在牛汝莪陈宏基大道The Light Collection 1公寓一个单位内,共同在一间公开赌场参与赌博活动,他们因此触犯《1953年公开赌场法令》第6(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控方在庭上要求法庭施以适当刑罚,以发挥警惕作用。
代表律师莎米拉莫根求情时指出,3名被告均为初犯,且肩负家庭经济责任,因此恳请法庭从轻量刑。
推事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判处3名被告各罚款5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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