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24日讯)一名母亲使用残疾(OKU)儿子银行户头进行房屋租赁诈骗交易,今早在哥打丁宜地庭被提控时俯首认罪,被告向法官求情时痛哭请求轻判,最后被判罚款6000令吉。
31岁被告诺法兹拉(家庭主妇)是一名警员的妻子。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30日至5月22日,在哥打丁宜东南镇,使用亲生儿子的银行户头欺诈一名女子阿妮丝。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4A条文(非法使用他人账户),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少5000令吉,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受害者于今年4月份在面子书看到被告发布的出租房屋广告,受害者随后将1500令吉转账至被告亲生儿子的银行户头。受害者因未如期收到房屋钥匙而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到警局报案。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并在向承审法官哈菲扎求情时透露,目前怀有第六胎,此外还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
法官哈菲扎判处被告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入狱3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胡斯尼,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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