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眼色海8日讯)一名35岁男子因无力偿还“大耳窿”的欠款,非但未能摆脱债务,更遭集团指使充当“打手”,向其他无法还债的借贷者泼漆、纵火烧屋及焚烧车辆,甚至留下恐吓字条。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阿尔威指出,警方于7月7日展开“泼漆行动”,突击一辆宝腾赛佳轿车,并逮捕这名35岁男子。
他今日在吉辇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说,警方调查发现,相信嫌犯每完成一次破坏行动,可获得100至400令吉的酬金。
“嫌犯原本也是大耳窿集团的借贷受害者,但因无力偿还欠款,最终遭集团指使,对其他借贷者进行破坏及恐吓。”
莫哈末阿尔威说,根据嫌犯供述,他涉及77宗破坏案件,包括向受害者住家及车辆泼漆,以及纵火焚烧住家和车辆。
“其中57宗发生在霹雳州、15宗在吉打州,以及5宗在槟城。”
他指出,嫌犯获得的酬金是通过电子钱包支付,而警方相信有关非法借贷集团是在新加坡运作。
他说,嫌犯通过手机及面子书与集团联络,目前警方正积极追查及逮捕其他涉案集团成员。
“嫌犯拥有两项犯罪前科,另因涉及一宗在沙巴发生的诈骗案而被警方通缉。”
警方在突击行动中,也起获一辆宝腾赛佳轿车、一罐油漆、装有汽油的瓶子及容器、打火机、A4纸恐吓字条、透明塑料袋、口罩、侧背包、棒球帽、裤子及两部手机。
莫哈末阿尔威说,嫌犯已于9月7日在巴力文打推事庭面控,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以火或爆炸物造成损害)、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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