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一名二手车买卖公司前董事,因涉嫌在代购各类车辆业务中骗取客户巨款,涉及金额总数高达470万令吉,今日在三个地方法庭,面对共71项欺诈控状,惟被告皆不认罪。
34岁的被告纪哲坚(译音)今日在三名法官面前分别听取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作为Buycar2u公司董事,在第一地方法庭法官阿兹鲁面前面对26项控状,被指诱骗商人黄永杰(译音),使其相信存在各类车辆买卖交易,进而促使对方将总额169万3000令吉的资金,从Lio Capital及Viso Capital的银行账户转入Buycar2u公司账户。
在第二地方法庭法官诺玛面前,被告面对另外30项涉嫌以相同手法欺骗同一名受害人的控状,涉及金额达198万1000令吉。
而在第三地方法庭法官莫哈末伊尔马米面前,被告则面对15项针对同一受害人的相同控状,涉及金额为102万7000令吉。
上述所有违法行为据信于2022年7月5日至8月3日期间,在吉隆坡多家银行分行发生。
控方依据《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诱使交付财物) 提控被告。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少于1年、最高10年的监禁,并可兼施鞭刑及罚款。
本案主控官为西蒂苏利亚蒂副检察官与欧珍妮副检察官,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马修斯。
法官阿兹鲁准许被告以18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附加条件为须向法庭交出护照。法官诺玛及莫哈末伊尔马米则分别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2万5000令吉保释,保释金总额达21万5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担保。
法庭将此案定于10月16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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