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一名20岁中国籍大学生涉嫌持刀刺伤前女友及其弟弟,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两项蓄意造成严重伤害的控罪时,否认有罪。
被告陈军(译音)被控于9月29日凌晨5时,在甲洞斯里宾登花园(Taman Sri Bintang)一间住家内,持刀刺伤21岁的前女友梁凯婷(译音)及其18岁弟弟梁顺杰(译音),导致两人蒙受严重伤害。
被告因此面对两项控罪,皆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即持危险武器蓄意造成严重伤害。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另可被判罚款或鞭笞。
副检察司努莱妮扎图法哈娜扎纳没有建议让被告保释,理由是有关罪名不属于可保释罪行。
她表示,若法庭裁定批准保释,控方要求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并由两名本地人士担任保释人,同时要求被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师林依秀(译音)则向法庭求情,要求降低保释金额。她指出,被告目前在一所私立大学修读金融系,没有潜逃风险。
她也向法庭透露,被告患有忧郁症,并出示一份日期为9月14日的私人医院医疗报告作为佐证。
律师指出,被告在忧郁症发作期间曾自残,导致腿部受伤,因此需要接受后续治疗,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让被告得以继续接受治疗。
法官苏海拉哈伦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并由两名马来西亚公民担任保释人,同时附加控方提出的条件。
法庭择定于11月11日过堂,以跟进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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