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两名马来西亚男子涉嫌在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案中充当钱骡,向一名40岁女受害者收取现金与首饰,结果双双落网,今日被控上法庭。
这起案件是近期冒充电器零售商Harvey Norman员工、再转接“金管局官员”骗局的另一宗个案。自今年1月以来,警方已接获至少119件同类报案,损失金额至少480万新元(约1533万5236令吉80仙)。
Harvey Norman回复媒体询问时透露,自5月以来公司已接获1588件与诈骗相关的询问,来询者多为中老年人。
新加坡警察部队周二(20日)晚间发文告说,警方于上周四(15日)接获报案。一名40岁女受害者称,她在本月13日接到一名自称是Harvey Norman职员的男子来电,对方以送货事宜为由找上她。她否认曾进行任何购物后,对方却称她的身分可能遭人盗用,并会代她报警。
隔日,第二名同样自称代表Harvey Norman的人联络她,引导她取消订单,并建议她联络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她随后按指示透过WhatsApp联系佯称是金管局人员的人,对方以检查银行户头为由,指示她分享萤幕并登入银行户头,还要求她披露网路银行资料和一次性密码、批准户头内所有交易、拍下珠宝和现金的照片,并把这些物品交给一名代表做进一步检查。
受害者在住家外与一名陌生男子会面,交出3500新元(约1万1181令吉94仙)现金,以及约2万新元(约6万3896令吉82仙)的外币和珠宝。她后来亲自到金管局查询,才被告知与她联络的人都不是金管局人员。
警队网路罪案指挥中心经后续调查确认与受害者会面的男子身份,并于周一(19日)逮捕他和男同伙。这名同伙身上被搜出17件疑似诈骗所得的金饰。警方随后突击一间廉价饭店,起获5万5000新元(约17万5716令吉25仙)现金和24件疑似诈骗所得的金饰。
初步调查显示,两人受不明人士指示,向诈骗受害者收取贵重物品或现金,再转交给其他不明人士;这些不明人士相信是跨国诈骗集团成员。
涉案两名男子年龄介于25岁至26岁,今日在法庭面控,控状指他们共谋教唆他人协助保留犯罪所得利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0年、罚款不超过50万新元(约159万7420吉50仙),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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