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27日讯)一名59岁前教师再次面控,被控于两年前及3年前,在不同地点分别强奸及猥亵现年27岁的继女,今日在甘马挽地庭及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被告均否认有罪。
被告今日分别在地庭法官旺苏海拉及推事玛莎阿都马力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对两项控罪皆否认有罪。
在地庭面控时,被告被指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2时20分,在甘马挽甘马仕(Kemasik)一间店屋内,强奸当时25岁的继女。
被告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强奸)下被控。
另一方面,在推事庭,被告则被控于2023年10月某日凌晨12时45分至1时之间,在甘马挽基惹(Kijal)一间住宅的卧室内,猥亵同一名继女。
被告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下被控。
据《Kosmo!》此前于9月8日报导,该名前教师曾在瓜拉登嘉楼地庭面对另一项强奸控罪,涉嫌于2013年7月及12月,在瓜拉尼鲁斯(Kuala Nerus)强奸当时年仅14岁的同一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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