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8日讯)威中警方日前在大山脚阿尔玛捣破一个网络爱情诈骗集团,7名在同一项警方行动中落网的男子,今日分别在大山脚推事庭面控。其中4名来自东马的华裔男子承认涉及欺骗罪的控状,各被判罚款3000令吉;另3名中国籍男子则因逾期逗留我国认罪,各被判罚款1万令吉。
4名本地被告分别是来自沙巴斗湖的何桂明(人名译音,33岁),以及来自砂拉越诗巫的余甘喜(26岁)、朱新团(33岁)和张荣昌(32岁)。
4人今日上午在第一推事庭面控,并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19日晚上11时15分,在大山脚阿尔玛英达花园一间住宅内,共同参与刑事串谋,意图从事网络诈骗活动。
4人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并援引第120B(1)条文(刑事串谋)判刑,同时与第34条文(共同意图)及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同读。
根据相关条文,罪成者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惟在第511条文下,企图犯罪所判处的监禁刑期,不得超过相关罪行最高监禁刑期的一半。
首被告及第二被告的代表律师依玛莎琦拉在求情时指出,两名被告均有家庭经济负担,过去没有刑事案底,且承诺不会重犯,因此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4本地被告各罚3000令吉
第三及第四被告的代表律师章建丰则援引近期数宗涉及《刑事法典》第417条文的案例,指出相关案件的被告在认罪后,获法庭判处数千令吉罚款。
他也表示,两名被告没有犯罪前科,并承诺不再重犯,希望推事酌情轻判。
推事罗斯哈雅蒂最终判处4名被告各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6个月替代。
3中国籍男子逾期逗留各罚万令吉
另一方面,同案被捕的3名中国籍男子,则因涉嫌逾期逗留我国,在第二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26日,在威中警区总部被发现无充分理由逾期逗留我国,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
3人在通译员以中文宣读控状后,均表示认罪。
推事莎丽法随后判处3名被告各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6个月替代。法庭同时谕令,3人在缴清罚款或服刑期满后,须移交移民局接管,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据早前报导,威中警方于本月19日突击大山脚阿尔玛英达花园一间独立式住宅,成功捣破一个网络爱情诈骗集团,当场逮捕4名本地男子及10名中国籍男子。
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多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及诈骗话术脚本等物品。初步调查显示,该集团主要以本地民众为诈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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