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0日讯)3名年仅11岁及12岁的缅甸籍儿童,涉嫌上周在大山脚南美园一间住家前,持拖把、铁枝、灯管及石头等物品恐吓一名71岁老妇,今日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3人均否认有罪,惟暂不获准保释,其中一名少年在得知无法保外候审后,因害怕而忍不住哭泣。
3名少年被告分别为两名11岁及一名12岁儿童,他们今早由警方押送至大山脚法庭,甫下车便前后搭著肩膀,戴著口罩步入法庭,而家属则一早已在庭外等候。
根据控状,3人被控于今年10月22日下午6时,在大山脚南美园14巷一间住家前,使用拖把、铁枝、白色长灯管及石头等物品,恐吓一名71岁老妇,并威胁对其造成伤害。
因此,3人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并与第34条文(共同意图)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庭上,通译员以国语向3名少年宣读控状后,询问他们是否认罪,惟3人起初未直接作答。通译员随后第二次宣读控状,3人才表示否认有罪。
主控官祖法德里建议,允许3名少年各以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须将旅游证件交由法庭保管,并每两周或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他指出,此案涉及恐吓一名71岁老妇,而受害者也是3名少年的邻居,因此要求法庭下令3名少年及其家属,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
辩方求情强调被告年幼及家境清寒
代表3名少年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努娜吉哈则以被告年纪尚小为由,要求法庭考虑批准保释。
她指出,3名少年当中,两人分别为11岁及12岁,目前仍在学校就读;另一名11岁少年则没有上学。
她也向法庭说明3名少年的家庭经济状况,指其中一人的母亲在工厂工作,另两人的母亲则是家庭主妇,而3人的父亲均从事劳工工作,每日收入约100令吉。
推事罗丝哈雅蒂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谕令3名少年暂不获准保释,并择定11月10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及安排翻译员出庭,届时将重新宣读控状,再决定是否允准3人保外候审。
其中一名少年在得知无法获准保释后,因感到害怕,在被带往法庭扣留室途中忍不住哭泣;在场的被告母亲也在庭外伤心落泪。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