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一名43岁技工涉嫌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以及非法藏有马来西亚电讯公司的失窃电缆,今日被控上怡保推事庭,惟被告否认两项控罪。
被告希尔米峇哈伦(43岁)在推事诺莱拉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与一名仍在逃的同党,于10月30日早上约6时,在近打县苏丹后玛兹温路,蓄意阻碍警员法益雅谷曹长执行公务。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并与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与另一名仍在逃的同党,于相同日期及时间,在近打县新邦波赖,涉嫌不诚实地藏有一卷属于马来西亚电讯公司的失窃电缆,并相信该电缆是透过犯罪活动取得。
此项控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14条文(协助隐藏或处理赃物),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祖卡奈主控,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哈巴詹星及陈康仁代表。
被告在求情时,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额,并指出自己是一名技工,每月收入1600令吉,还须供养一名患有糖尿病、现年66岁的母亲。
推事过后批准被告以首项控罪2500令吉及第二项控罪4000令吉保释外出,每项控罪各由一名担保人担保。
法庭择定12月16日过堂,以移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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