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4日讯)马六甲陆路交通局证实网传3名共骑改装电动摩哆上路的青年触犯交通规则,并强调道路使用者严禁在公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
该局今日发文告指出,对此类违法行为持严正态度,不排除对任何违法者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社交媒体上传的18秒视频,显示有3人乘微型交通工具在公路上行驶,引起社会关注。他们的行为已违反现行交通法令,不仅危及骑士及乘客本身的安全,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潜在威胁。”
该局强调,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4(1)条文(第333号法令),任何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获批准的交通工具,皆属违法。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定罪,违例者可被判不超过1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当局重申,于2021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的《交通工具(道路使用)禁令(修正)2021》,电动滑板车(E-skuter)、电动平衡车(Hoverboard)、单轮车(Monowheel)、迷你平衡车(Segway)、未获批准型号的电动自行车皆被禁止在公路上使用。
“微型移动工具仅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例如休闲公园、特设通道或私人场所。”

无论如何,当局呼吁公众严守交通规则,同时父母也要协助监督孩子,避免使用非法交通工具上路。
近日社交平台TikTok一则长约18秒的短视频引起网民热议,事发地点位于马六甲AMJ大道,靠近峇章路段。
视频内的3名男子坐上疑似经过改装的红色小型电动摩哆,头戴脚车头盔,正在十字路口处等待交通灯。
部分网民质疑3人可能在拍搞笑视频,但认为此举已触犯交通规则。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