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 马六甲世界遗产区2间店面在经过装修后不符合规格,甲州历史城市政厅已下令,要求业主在限期内还原建筑原貌!
有关2间的违法翻新老店屋分别是观音亭街门牌一号及海山街门牌3号。
哥打叻沙玛纳州议员刘志俍今日表示,观音亭街门牌一号的老店屋近期完成装修工作完成后,却变成欧式建筑,所装修的多处如设计风格、屋顶不符合世遗规格。
“有鉴于此,市政厅已于4月16日发出通告,下令业主必须在90天内还原建筑原貌。有关店屋已被市政厅用黄色警戒线围起。”

“市政厅于5月20日到该店屋检查,有关店面未有进行任何施工工程。”
他说,至于海山街门牌3号的老店屋,市政厅则在4月24日已经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133法令)第70(1)条文下,向有关业者发出通告。
“业者必须拆除现有的新结构,包括行人通行的五脚基,同时须在通告的30天期限内,提交图测予市政厅建筑小组,若无法遵守将会受到法律对付。”
“相关业者已经委任协调顾问,市政厅要求提出延长申请信,而直到5月20日,有关店面仍然如常营业。”

刘志俍说,这些历史建筑物在经过装修后已失去原貌,而市政厅已针对此事,采取相关行动。
“我们的立场是要求业主还原老建筑的原貌,这些老店都位于世遗核心区,我们忧心这样的情况将会影响甲州的世遗地位。”
“上述建筑之中,有者的期限已到,但仍未有后续行动,为此,市政厅可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无论如何,我与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将会密切关注及跟进此事。”
他也不忘呼吁老街区商家或业者,若有意要展开任何装修工程,必须先向市政厅提出申请,以确保装修工作符合世遗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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