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5岁男童张禹泽日前遭遗留在校车内闷死,其家属在获得律师义务协助下,今日正式向4个相关单位发出律师信,索偿205万9301令吉,并要求有关单位在幼儿园官方网站及社交媒体上公开书面道歉,否则将提起民事诉讼。
被索偿的4个单位为:Tadika Perintis Indah幼儿园、YK Education Group有限公司、Double Tree Transport有限公司(交通承包公司),以及校车司机姚志荣(57岁,译音:Yau Chee Weng)。
小死者的大马籍父亲张佳明(37岁)、中国籍母亲于跃洋(37岁),以及祖母陈淑贞(64岁),今日在律师团队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谈及孩子时数度哽咽、落泪,场面哀伤。
其他出席记者会者还包括马华新山市议员陈贤绮,以及律师陈俊杰与王俊豪。
家属代表律师吴健南指出,这起悲剧绝非天灾,而是涉及多方的人为疏忽与制度失效,导致家属痛失唯一的孩子。
“有关单位不仅应承担赔偿责任,更须全面检讨校方与交通接送的安全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吴健南同时透露,律师团将向总检察署递交请愿书,质疑目前仅提控司机遗弃孩童,却未对雇用司机、未点名缺席学生的幼儿园追究刑责。
“我们要求当局援引以下法律条文对相关幼儿园提控,即2001年儿童法令第31条文(疏忽导致孩童受伤)、第33条文(未妥善监护与照顾孩童)及刑事法典第304条(疏忽导致他人死亡)。”
家属强调,发出律师信与后续诉讼,不仅是为亡子讨回公道,更希望借此促使制度改革,杜绝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这场悲剧是在今年4月30日中午12时许,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幼儿园附近被发现,小死者是年仅5岁的张禹泽。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玛拉山受询时证实,死者是一名就读该幼儿园的5岁本地男童,当天清晨约7时30分被送至幼儿园,疑似在司机将其他学生放下后,被遗忘在客货车内,最终因高温导致昏迷。
他透露,警方同日下午2时40分许,在案发地点附近逮捕涉案的56岁本地男司机,并获法庭允准延扣7天至本月7日,以协助调查。
涉案司机姚志荣是在今年5月7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当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上述案件原定在6月12日过堂,当时主控官努鲁莎菲卡向法庭指出,因为尚未取得相关文件,因此要求法庭另择日过堂,当时即获准展延至6月17日。
未料到了6月17日过堂时,惟涉案校车司机未出庭,法庭因此向他发出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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