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 柔佛州中华总商会(柔中总)常年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修改章程,调整总会长任期限制。根据新修订的第19项章程,若总会长同时担任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副总会长或以上职务,将获得豁免二届连任限制,允许其在符合条件下无限期寻求连任。
柔中总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会是于昨日在士乃Impiana酒店召开的2026年常年代表大会上,提出修改章程,获得出席大会会员一致通过。除此之外,大会一致通过16条会员提案。
该会指出,此次修订核心在于第19项章程,修订了总会长任期,在特定、有条件下,允许总会长超过原定连任限制继续服务。
根据新增条文,若该会总会长于任期内同时担任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副总会长或以上职务,可豁免二届连任限制,并可无限期寻求连任,使他得以竞选并继续担任该会总会长一职。
条文也明确规定了豁免权的终止机制,一旦他不再担任该中总职务,该豁免即自动终止,惟他仍可继续担任该会总会长,直至该届任期届满为止。惟该豁免仅适用于该届任期,并应于该届任期届满时终止。
柔中总表示,随著全球经济环境快速变化、区域竞争加剧,以及我国持续推进税务数字化、绿色转型、人工智能、自动化及制度改革,中小企业正面对前所未有的经营与转型压力。
尤其在税务执法、电子发票(e-Invoice)、融资环境、外劳政策、地方行政制度及企业数码化升级等领域,广大工商界普遍面对执行成本增加、制度适应困难及营商不确定性提升的问题。
柔中总认为,国家在推动改革与提升财政管理之际,必须同步兼顾中小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国家长期投资竞争力及整体营商环境稳定性。
因此,该会综合各属会与工商界意见,提出以下全国性重点提案,以期在“国家发展” 与“企业可持续经营” 之间取得更健康及平衡的发展方向。
大会一致通过16项提案:
提案(一): 建议建立地方政府与商界常态化谘询与协调机制,加强政策沟通与营商环境建设。
提案(二): 建议恢复“先讨论、后定案”之税务争议处理原则,避免高压式执法影响营商信心。
提案(三): 建议明确厘清印花税(Stamp Duty)适用范围,并避免扩大追溯性执法影响营商环境。
提案(四): 建议内陆税收局在电子发票(e-Invoice)全面实施初期,采取教育与辅导优先机制,并给予中小企业合理过渡期。
提案(五): 建议政府研究并逐步重启消费税机制。
提案(六): 建议政府设立“中小企业 AI 与自动化转型专项基金”,协助传统产业升级。
提案(七): 建议设立“高新自动化与人工智能设备进口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并提供税务优惠。
提案(八): 建议政府推出“国家级 SME 数字化基础配套”,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成本。
提案(九): 建议财政部与国家银行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型融资保障机制。
提案(十): 建议政府在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尚未成熟前,暂缓扩大碳税(Carbon Tax)至传统中小型工业领域。
提案(十一): 建议政府在推行绿色物流与新能源运输政策前,优先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与融资配套。
提案(十二): 建议建立更稳定、透明及可持续的外劳管理与配额机制。
提案(十三): 建议建立 JS-SEZ(柔新经济特区)产业外溢机制,推动柔佛内陆城市同步发展。
提案(十四): 建议统一全国地方政府商业执照与标准作业流程(SOP),减轻企业跨区域经营负担。
提案(十五): 建议推动企业实行最长 30 天付款期限。
提案(十六): 建议建立马来西亚战略石油储备(SPR)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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