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42岁女子开车载著朋友,打算到柔佛游玩,车子驶入兀兰关卡巴士和罗里专用通道,被辅警示意停车,要求她U转回到汽车通道时,女子竟先后拿出50令吉和50新元企图行贿,最终被判坐牢3周。
被告王熙萍(42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周五(15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时常开车到马来西亚柔佛州。 7月17日,一名中国朋友来访被告,他从未去过马来西亚。被告于是开车载著朋友,打算带他到柔佛游玩,顺便领取自己的体检报告。
当天上午约10时50分,被告在兀兰关卡通关后准备驶向柔佛长堤时,一名被分派到关卡执勤的辅警,发现被告的车子行驶在巴士和罗里专用车道。
辅警示意被告停车。辅警在被告停车摇下车窗后,指示被告U转回汽车车道。然而,被告却把手伸向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一张50令吉的钞票,希望辅警让她继续行驶在巴士和罗里专用车道上。辅警见状立刻拒绝,并要求被告出示护照。
谁知,被告在拿护照的当儿,又从手提包抽出一张50新元(约166令吉66仙)钞票,想连同护照一同交出,并央求辅警收下,称自己需要去医院。
辅警严词拒绝,在告知被告的行为错误后,回报此事。整个过程全被辅警的随身摄影机拍下。
被告在当天上午约11时30分在兀兰关卡被捕,过后保释。
控方指出,被告先是想以50令吉贿赂辅警,过后又拿出50新元钞票,两次企图行贿,建议法官判她坐牢3周至4周周。
被告求情时说,案发时她感到著急,而且当下与丈夫之间出了一点问题,情绪受到影响,才会如此行事。
被告透露,本身育有4个孩子,年纪最小的还未满一岁,丈夫目前不在新加坡,恳求法官轻判。
她希望,法官能让她展延至下周一(18日)开始服刑,以妥当安排孩子的事宜,获得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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