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火爆老翁从澳洲飞来新加坡转机时,得知航班已起飞后暴怒,对机场职员和警员爆粗口,甚至推了警员一把。但他否认推警,表示只是把手放在对方胸口。
来自澳洲的塔比卡(64岁)被控7项控状,包括一项使用刑事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以及6项抵触妨碍骚扰法令的罪行。
他不认罪, 经审讯后,法官判他其中4项罪名成立,判坐牢50天。控方随之向法官申请判他其馀3项控状无事省释。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0月5日,下午4时40分,地点在樟宜机场第三搭客大楼的转机处。
庭上揭露,被告当时从澳洲要飞往沙地阿拉伯,并在新加坡转机。当他在转机处被告知航班已经起飞后,失控对机场职员爆粗口。
被告被指众目睽睽下对机场职员指指点点,狂飙脏话,后者只好报警处理。当警员抵达后,被告没有收敛,也向两名警员爆粗。
当他被告知爆粗口会触犯法律后,他被指动手推了其中一名警员。虽然被告承认爆粗口, 但他否认自己推警员,称他只是把手放在警员的胸口。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根据电眼画面,可见被告用右手推察,导致后者往后退了几步。
被告声称,警察没有好好逮捕他,控方指被告没有合理的动手理由。
控方指,根据电眼画面,在被告动手推警员之前,已一再挑衅警察。被告一开始被告知触犯法律后,他挑衅警员逮捕他,重复地说“铐我啊!”当警员警告他时,被告一再回嘴;警员说“你继续,我不会对你做什么”,被告却回嘴说“我就是要你做”,还把头凑近警员面前。
控方指,被告在没被激怒的情况下,一再暴怒,在众目睽睽下辱骂机场职员。
控方也指,证据明显可见,被告不满错过班机,对机场职员爆粗口,警察抵达后还继续撒气,不配合警方,甚至动手推警员。
法官指被告承认自己爆粗口,证据也指向被告动手推了警察,判他罪名成立。
当法官问被告有什么求情的话要说,被告却理直气壮地说自己该说的都说了,没有撒谎的理由,指是机场职员的反应激怒他。
被告说:“我只是想登机,现在却在这里待了88天。”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因情绪涌上而暴怒,短时间发生了一连串事件。被告也曾表示自己不后悔当时爆粗。法官最后判他坐牢
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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