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 人民之声党秘书长林鼎被指在两个月内,在没有律师执照下执业,并触犯律师专业法。他否认有罪,审问后去年被判罪成,如今被判入狱和罚款,但不影响他来届大选的参选资格。
林鼎(60岁)共面对7项控状,包括失信、非法盯梢、无照执业,以及拒绝回答调查员问话的罪名。
林鼎否认有罪,案件在2023年12月开审。控方以其中3项抵触律师专业法令的罪名提控他,指他于2021年4月至6月间,65次在没有律师执照下执业,其馀控状则暂时搁置。
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王贤山周一(2月17日)下判时指出,林鼎是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却无视法律犯案。
法官认为,有必要给予阻吓性刑罚,以阻吓其他人犯下同样的罪行,最后判林鼎坐牢6周,以及罚款1000新元(约3311令吉63仙)。若林鼎无法缴付罚款,就得以一周的监刑取代。
林鼎闻判后,不满罪成和刑罚,透过律师表明有意上诉。
根据宪法,一个人若在新加坡或海外法庭被判罚款至少一万新元(或等值外币,约3万3116令吉30仙),或监禁至少一年,将无法在5年内参与竞选成为国会议员。
换言之,以林鼎目前所面对的刑罚,他仍可参加新加坡来届全国大选;新加坡大选最迟得于今年11月举行。
林鼎曾在2020年大选中代表人民之声党出征惹兰勿刹集选区,对垒由杨莉明部长领军的人民行动党团队。人民行动党当时以65.37%的得票率胜出,民众之声党的得票率为34.63%。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林鼎在2021年6月10日才获得更新的律师执照,意味著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9日,他并未持任何有效执照。
林鼎早前辩称,虽然他的执照是在6月10日发出的,但上面注明“授权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的执业年度内,在新加坡作为律师执业”,这意味著他被授权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执业。
不过,法官在去年7月做出裁决时说,林鼎的律师执照发出日期,毫无争议是2021年6月10日,他的执照就仅于6月10日生效,因此裁定林鼎罪名成立。
林鼎所面对的其馀控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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