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 称要当私召车司机,男子发现租到的车子轮胎磨平,却没送去更换,结果刹车时车辆失控,导致车上女友人脊椎骨折和脑出血重伤,如今她因残疾由母亲代为入禀高庭向男子索偿。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车祸发生在2017年9月1日凌晨5时57分,方志强(38岁)在通往实里达快速公路的中央快速公路驾驶时,因早前没有更换轮胎,导致车辆失控,冲向防护栏。坐在副驾驶座的女友人周杏嬿(41岁)因车祸蒙受严重伤势。
方志强之后被控上法庭,并于2019年6月19日承认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
报道指出,案发前他到租车公司表明有意成为私召车司机,缴付500新元定金,并每周支付455新元的租金。数日后,方志强联系租车公司,称车辆的轮胎花纹被磨平,对方建议他返回公司更换,但他没这么做。
案发当天,方志强载著周杏嬿在快速公路行驶时,发现方向盘出问题,他踩了刹车器,车子却失去控制,撞向左边的防护栏。
周杏嬿因冲击力,身体及脸部严重受创,送往邱德拔医院治疗。医疗报告显示,她的脸部多处骨折,也出现脊椎骨折以及急性头颅内膜出血等伤势。
根据索赔状,周杏嬿指方志强的疏忽行为酿成车祸,而由于她因车祸残疾,所以由母亲代她成为起诉人,入禀法庭向方志强索赔。
起诉人指方志强超速行驶,没有适当控制车子,也没停止或放缓车速,避免车祸发生。起诉人也称方志强没维修车子或确保车子的状态可以在路上安全驾驶。
这种种疏忽导致周杏嬿蒙受痛苦,也导致她必须承担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用和薪资的损失等,前后数额约31万7083余新元(约104万6374令吉)。与此同时,起诉人也为未来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薪资索偿,数额日后进行评估。
根据新加坡司法网站资料,一般民事索赔案件,若要入禀高庭审理,索赔金额至少超过25万新元(约82万5000令吉)。倘若是交通意外或是工伤索赔,索赔金额则得超过50万新元(约165万令吉)。
男子也涉毒品相关罪
男子曾是毒贩,入狱前犯下此案,在服刑期间再被判坐牢两周,吊牌两年。
方志强认罪时,正因为毒品相关的罪名坐牢。他在2017年11月25日开始服刑,刑期为5年。
根据早前报道,方志强当时向法官求情称,他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一切纯属意外,希望法官能够两起案件的刑期同时执行。
不过,法官拒绝他的要求,指两起案件的控状不相关,为此针对他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判他再坐牢两周以及吊销驾照两年。
各方面能力受损女郎是补习教师 车祸后无法工作
女友人曾是补习教师,车祸后走路难以保持平衡,需要人协助洗澡更衣,各方面的能力都受损,无法再工作
根据2021年的医疗报告,周杏嬿跟父母和弟弟同住,她曾担任补习教师17年,直到车祸发生为止。
车祸后,周杏嬿难以保持平衡,容易跌倒,需要人协助洗澡更衣。此外,她的右眼视线虽不受影响,但眼睑下垂,事发后她也不再工作。
报告显示,周杏嬿的认知能力、感觉记忆以及语言能力非常低,执行能力则是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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