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前警官接受非法赌窟头目贿赂,在警方展开突击前放出风声,还把同事介绍给对方认识,两年里收下超过4万7000新元(约15万4177令吉)贿赂,行径曝光后潜逃中国,潜逃超过16年后落网,并被遣返新加坡,被判入狱9年及罚款1000新元(约3280令吉36仙),另须缴交4万7700新元罚金。
52岁新加坡被告许建忠,于1998年加入新加坡警队,案发时在刑事侦查局服务,是刑事侦查局反非法放贷工作小组的指挥官。
他当年因离婚官司和卡债而陷入财务困境,2006年开始向经营非法赌档和线上赌博活动的蔡振和提供警方内部情报,前后收贿4万7700新元。
他在2007年7月9日请假到中国上海度假,期间得知警方正在调查他,因此一去不复返,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在2008年3月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了红色通缉令。
被告后来因在中国犯罪,在当地服刑后,去年4月28日被遣返回新加坡,抵达樟宜机场时被逮捕。他擅离职守共16年9个月13天。
被告相信也是新加坡首个因贿赂潜逃,被贪污调查局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公务员。
被告在中国逾期逗留期间,相信因为犯下侵占他人财产罪,而在重庆入狱。他在刑满出狱后,被遣返回新加坡,时隔近17年后面控。
涉案的蔡振和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4年半,外加罚款2万新元(约6万5607令吉24仙)。
被告共面对1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一项警察部队法令的控状。他在早前承认其中6项,法官将馀项纳入考虑后做出判决。
赛夫汀萨鲁万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面对的案件有加重刑罚因素,其中包括被告事发时是资深警官,有更高的罪责,而且他潜逃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来也不是自愿回新加坡。
法官判处,被告入狱9年及罚款1000新元,另须缴交4万7700新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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