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 一名曾在新加坡国防部任职的女子表示,因受到“Me Too”社会运动的启发,决定把曾经交往的前男同事告上法庭,起诉对方性侵导致她身心受伤害,女子胜诉后获赔5万馀新元(约16万馀令吉)。
起诉人江美婷在2022年7月入禀国家法院,指男子蔡俊阳于2016年7月10日在女方家中,强行用手指性侵她,要蔡俊阳对她造成的伤害做出赔偿。
国家法院法官审理案件后,今年5月判江美婷赢得官司。
根据判词,江美婷与蔡俊阳于2015年在国防部某部门共事时认识。江美婷称,两人同年6月成为情侣,但因担心被其他同事说长道短而要求不对外公开关系。
然而,蔡俊阳却希望可以公开谈恋爱,两人为此经常闹意见,最后在同年12月分手。
江美婷说,她与蔡俊阳有许多共同朋友,加上对彼此仍有情愫,两人过后还是经常一起聊天、运动和出外用餐。
2016年7月9日晚上,江美婷传手机简讯给蔡俊阳,邀请他和其他同事一起上夜店。一伙人玩到10日凌晨3时左右,江美婷与蔡俊阳共乘德士离开,途中江美婷主动邀请蔡俊阳回家发生性行为。
不过,江美婷到家后清醒过来,决定不应与蔡俊阳有亲密行为,以免对方以为有复合的机会。蔡俊阳被拒绝后变得情绪激动,不肯罢休。两人纠缠一阵后,江美婷指示蔡俊阳离开,自己则回卧室睡觉。
根据江美婷的说法,蔡俊阳事后跟进卧室,未经江美婷同意就用手指性侵她。江美婷把蔡俊阳推开,朝他怒吼,蔡俊阳这才生气地甩门离去。他事后传短讯给江美婷,为自己失控的行为道歉。
2017年年中,江美婷接触到女性声讨性暴力行为的“Me Too”社会风潮,了解到有关不同受害者的遭遇后,意识到尽管蔡俊阳与她曾是情侣,但蔡俊阳当晚对她所做的正是性暴力的行为。
接下来3年多内,江美婷在不同时候把蔡俊阳曾性侵她一事告诉朋友。 2021年3月,她致函国防部高层,申诉她被一名同事性侵犯,接著正式向警方报案;在写给国防部的信函中,江美婷也表示自己曾遭其他同事性骚扰。
一年后,江美婷在得知警方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后,决定向蔡俊阳发起民事诉讼。
不过,根据蔡俊阳的说法,由于江美婷一直不肯给予承诺,两人从未正式成为情侣。他一直觉得江美婷把自己当消遣工具,因此在2016年7月10日与她划清关系。
至于2016年7月10日凌晨在江美婷住家发生的事,蔡俊阳称,自己记忆模糊,但在那个晚上之后,江美婷与他的互动仍然正常,甚至继续约他出门,并让他到她家中过夜。
承审法官佘奕可 在判决中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江美婷的说词是否可信。蔡俊阳声称无法记得事发时的细节,可是江美婷的庭上证词、写给朋友们的信函内容等证据,都与江美婷的说法大致相同,这包括她如何在事发时改变主意,决定叫蔡俊阳离开她的住家等。
法官指出,在离开江美婷的住家后,蔡俊阳发短讯向江美婷道歉,表示自己“失去控制”,短讯内容符合江美婷对事发经过的说法。
尽管江美婷没有在事发后责问蔡俊阳,法官认为,这不代表蔡俊阳没有性侵行为。
法官强调,用手指性侵他人身体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自主权,并且造成身心伤害,法庭在定夺赔偿金额时必须把这一点考虑在内,以阻遏蔡俊阳与其他人日后做出相同行为。
法官最后决定谕令蔡俊阳赔偿江美婷5万3697新元(约17万7265令吉61仙),外加利息。
新加坡国防部发言人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当局对职场骚扰和不当性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且会对所有这类指控进行调查。在接获江美婷的投诉后,当局迅速展开调查,因考虑到所涉及的指控严重,最后决定将案件转交警方处理。江美婷与蔡俊阳都已离开国防部。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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