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15名新加坡籍男女,涉嫌涉及多起商店偷窃案件,将于周一(9日)及周二(10日)陆续被控上法庭,最年长者为74岁。
新加坡警察部队周日发出文告,列举其中部分案件加以说明。
其中一名74岁年长妇女,涉嫌于2024年8月28日,在永升路一间平价超市偷取27件食品,总值约74新元(约242令吉),准备离开时被店员当场截下并报警逮捕。
警方调查进一步发现,她也涉嫌于同年3月29日及8月1日,分别偷取27件总值103新元与48件总值212新元(约695令吉)的食品。她将面对3项偷窃罪的指控。
另外,一名34岁女子在2024年7月20日于德曼花园路的昇菘超市,偷取7件杂货,总值约60新元(约196令吉),当场被职员拦下后交由警方处理。
电眼画面显示,她在同年7月8日至17日间,还在同一家分店涉及另外4起偷窃案,总共偷取16件、总值约200新元(约655令吉)的杂货。警方将向她提控5项偷窃罪名。
同样在2024年9月9日,一名32岁女子涉嫌在怡丰城ZARA店内,偷取11件服装,总值约581新元(约1905令吉),准备离开时被店员发现并通知警方。
警方调查后发现,她稍早也曾在100AM商场的无印良品分店偷取40件物品,总值约881新元(约2888令吉)。该名女子将面对两项偷窃指控。
2024年11月9日,一名62岁女子在义顺卉合坊昇菘超市偷取两盒感冒药,价值31新元(约101令吉)。警方通过电眼画面确认她身份后,发现她也曾于11月3日偷取相同药品。她将面对两项偷窃罪。
2025年1月24日,一名58岁男子在长堤坊挑战者分店偷取3副耳机,总值约687新元(约2252令吉)。
2025年5月7日,另一名46岁女子在勘宝坊的冷藏公司超市,偷取5件杂货,总值约202新元(约662令吉)。
警方表示,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7年与罚款。
15名涉案者当中,有7人是通过商家提供的闭路电视画面确认身份,其馀则在行窃时被职员或保安当场发现。
警方强调,多数零售业者已安装监控设备,即使事发当下未能当场制伏偷窃者,也可根据录像画面追查并落案起诉。
“闭路电视是重要证据来源,可有效协助确认嫌犯身份并追究刑责。”
由于目前正值学校假期,警方呼吁各零售商加强防盗措施,特别是在客流量高峰期间,应提高警觉以防范偷窃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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