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45岁男在网上结识16岁少女,提出每月付1万1000新元(约3万6300令吉)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再以送苹果手机为诱邀少女到公寓厕所内胡搞。少女事后分文未得,男子被判“骗色” 罪成。
这起案件始于2022年初,女受害者当时16岁。她在网购平台Carousell贴文,自我介绍为“17岁华人女生,喜欢朋友载我兜风,很无聊,想认识朋友”。
《新明日报》报导,现年45岁的被告陈彦哲(音译)看到贴文后联系少女,称可给对方“零用钱”,并多次提出以金钱换取她的陪伴。
两人之后转到Telegram聊天,被告起初开出每月2500新元(约8250令吉)的“价码”,少女不理会,他又将数额提高到5000新元(约1万6500令吉)。被告进一步询问少女与他会面的底线,并说愿意付100新元(约330令吉)与她发生性关系,或以每小时150新元(约495令吉)进行“柏拉图式约会”,但少女觉得价钱太低拒绝了。
后来,被告邀少女到他住的公寓见面,并在2022年7月3日晚上替她叫车赴约。当晚,他声称只要少女愿意与他发生性关系,他每月会给对方5000新元现金及6000新元(约1万9800令吉)的信用卡额度,共1万1000新元。
被告还说他买了一部苹果手机给少女,约她日后见面时可取手机和上述的1万1000新元。随后,被告将少女带到公寓公共区域的女厕隔间,开始亲吻她并要求她脱衣。
被告随后对少女上下其手,并多次尝试与对方性交,但少女拒绝并要求被告先付款。被告则坚称事后会付钱,甚至埋怨少女未提前说明要先收钱。
被告最后要求少女替他手淫,但事后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少女最终报警揭发被告。
被告昨日承认一项以不诚实或欺诈手段获取服务的控状,以及另外两项涉及骗财的欺诈控状,被判坐牢4年5个月。
传假截图称已转账 送假劳力士作报酬
事后被告继续索性,还送假劳力士、传假截图谎称转账3万5000新元(约11万5500令吉)给少女。
另外,被告在少女为他手淫后,发送了伪造的转账截图给对方,谎称已付了3万5000新元给她,还说为她申请了附属信用卡。
同年7月8日左右,被告提出把一只市价约3万5000新元的劳力士手表给少女作为报酬,但这只表其实是仿冒品。
被告在7月7日之前,仍继续向少女索性。他至今也分文未付给少女。
被告也涉骗同事近4000新元
男子除了骗色也骗财,以投资、帮买折扣手机为由骗同事近4000新元(约1万3200令吉)。
被告涉嫌两度以虚假承诺骗取同事钱财。一次是2021年8月至12月间,被告谎称帮同事投资赚钱,还出示虚假的交易盈利截图给对方,声称可帮对方开账户及操作,承诺能在3个月内获利,以此骗同事转了1950新元(约6435令吉)给他。
另一起案发时间在2023年1月,被告对另一名同事谎称能以员工折扣价购买苹果手机,诱使对方向他转账1950新元。事后,被告不断以缺货等理由拖延交货,甚至伪造退款截图,实则他早已将款项用作赌博。
被告骗走两名同事共3900新元(约1万2870令吉),目前仅归还第一名受害者500新元(约1650令吉)。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