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男子与同伙在新加坡开设多家空壳公司洗钱,接收来自澳洲的诈骗赃物款再转移到中国,涉案金额逾40万新元(约120万馀令吉)。为了逃避侦查,他以每月200新元(约621令吉42仙)酬劳找他人充当挂名董事,甚至伪造文件提交给银行,阻止款项被退还给受害人。
被告陈正伟(39岁)共面对6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伪造文件和在吊牌期间开车等控状,他在周一(13日)承认其中5项,法官把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20个月8周、罚款600新元(约1864令吉25仙),以及吊销各级驾照5年。
根据案情,被告与同伙奚微媛(44岁)在新加坡开设多家空壳公司,以公司名义取得手机号码及开设银行户头,接收澳洲的犯罪所得,再汇往中国。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先找来他人担任董事,以防自己因为洗钱而被牵连。他们也会指示董事从公司户头提取现金,并要求对方戴帽子和更换衣服,尽量避开电眼提款。
2020年左右,被告以每月200新元酬劳找来一名“生意伙伴”吴兴标(28岁),让对方担任Hotel Boat Quay的董事,实际上不负责管理任何业务。他还指示吴兴标开设银行户头,谎报公司从事短期住宿相关业务,并签下容易模仿的签名,方便被告日后伪造签名,并拿走提款卡。
2022年3月21日至25日期间,共有11人分17次转账给这家公司,总计约40万5982新元(约126万1419令吉77仙)。其中16次转账事后被汇款人向银行通报遭遇诈骗,要求撤回交易。
资金到账后,被告迅速转移资金,包括提取9万9900新元(约31万397令吉59)现金,以及向吴兴标谎称供应商只收现金,要求对方把30万7850新元(约95万6515令吉50仙)转入个人户头,再提取现金交给他。这些款项无法被追回,被告也没有做出赔偿。
2022年3月21日,银行收到一名汇款人要求退回约3519美元(约1万3909令吉30仙)的请求,向公司发出扣帐授权表。被告和奚微媛为阻止银行退款,伪造一份提单,谎称公司向汇款人发出100件商场装饰品,并在拒绝退款的表格上伪造吴兴标的签名,提交给银行。
除了上述罪行,被告曾因酒驾在2024年被判罚款和吊牌30个月。他在吊牌期间酒后开车,遇警方路障被截获。
控方指出,被告并非普通的钱骡,而是操控户头洗钱的人。被告接受调查时,也向警方谎称公司有实际业务等,促请法官判他21个月又8至9周,以及吊牌5年。
吴兴标的案件仍在审理中,奚微媛面控后潜逃,法庭已对她发出逮捕令。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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