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一名26岁女子在餐馆闹事掷酒瓶袭员工,警员到场后不但拒捕,甚至咬伤警长,干案过程全遭拍下,昨天被判入狱12周。
《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被告高晓彤(26岁,译音)面对包括鲁莽行事、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逾期逗留等6项控状,她昨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今年2月26日傍晚约6时,被告到一家餐馆用餐,点了食物和一瓶啤酒后,坐在户外用餐区。期间,一名缅甸籍女主管一边呼喊员工,一边从被告桌旁经过。
监视器画面显示,被告突然指向对方,随即拿起啤酒瓶冲上前并掷出;女主管及时闪避,未被击中并逃回室内。
被告随后追入餐馆,推倒柜台附近的架子及椅子,又拿起菜单掷向一名女员工,并推搡女员工及一名上前制止的男员工。她回到座位后不久,又再将玻璃杯掷向餐馆,碎片散落一地,职员随即报警。
两名警员随后到场,其中一名驻署警长要求被告出示证件,但被告未予理会,试图离开,还推开警长。她无视劝阻走向马路,警员只好抓住她的手臂制止。过程中,被告不断挣扎、推人并叫喊,最终被制服带回餐馆。
在餐馆内,警长检查她的手提包并再次要求她出示证件,被告仍拒绝。当警长要求她站起以取下手提包时,她突然咬伤警长右肩,随后被逮捕。
受伤警长隔日凌晨到医院求医,右肩出现两道U形红痕,获两天病假。
患精神分裂症
被告于2月28日至3月27日期间被还押于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评估。她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疾病,同时伴有一氧化二氮(Nitrous Oxide)使用障碍。报告指其精神状况与犯案有关,但案发时并非精神失常。被告自2月26日被捕后一直还押至今。
案发时,她所持社交访问准证已于2月11日到期,因此也面对逾期逗留控状。
辩称自卫被驳 女郎认罪
被告称遭按头才反击,控方以执法记录仪反驳指说法不实。
被告在庭上辩称,事发时警员将她的头按在地上,令她感到疼痛,她出于自卫才反抗。不过,控方反驳,指涉案警长的执法记录仪已完整记录当时经过,被告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被告也称,在被上手铐过程中手臂被刮伤。对此,控方表示并无任何记录显示被告受伤,强调警方执法并无不当。
当法官询问是否需要播放相关视频时,被告表示无需观看,并同意认罪。
被告求情时则表示,希望法庭考虑她初犯从轻发落,并称希望服刑后能尽早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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