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房地产女经纪接受医美疗程中丧命,法官指医生不仅在没有专业训练的情况下为女经纪注射EDTA药物,事后还试图隐瞒此事延误治疗,最终导致女经纪中毒身亡,判监一年半。
根据早前报道,这起事故发生在2019年3月8日上午11时45分至中午12时15分之间,地点是位于滨海中心购物坊的医美诊所Revival Medical & Aesthetics Centre。
死者是31岁的房地产经纪刘丽婷,她当天到诊所接受医美疗程时突然全身抽搐,心脏骤停送院,昏迷5天后过世。
涉案的医美医生陈斌益(38岁)面对一项控状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和3项提供未注册和过期医疗产品的控状。他不承认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状,经审讯后早前被判罪成,法官今早针对此罪状下判,馀项控状暂且搁置。
法官表示,被告当时在无须为死者注射乙二胺四乙酸(简称EDTA)的情况下,注射过高浓度的剂量,注射速度又太快,导致死者出现EDTA中毒反应,最终丧命。
EDTA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常用于护肤和化妆品,但在医美疗程中不算普遍受认可的治疗方式。
法官指出,即便被告此前曾为死者或其他患者注射EDTA且未出事故,那也不能构成减轻被告刑罚的因素。
被告明知EDTA存在致死风险,却在未受专业培训、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注射药物,整个注射过程过快,也未密切观察死者反应,最终酿成悲剧。
法官说,病人的生死掌握在医生的手中,但被告却为了利益为死者注射不必要的药物,事后还隐瞒此事,耽误治疗,被控后也未展现悔意。
法官今早下判后,被告的代表律师立即表示被告要上诉,并且当场上系统申请,同时向法官要求在等待上诉期间出国。
律师指,被告打算和父母一同带孩子到日本,担保人是其阿姨。
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请,保释金从早前的2万新元(约6万1740令吉32仙)增加到4万新元(约12万3480令吉64仙)。他必须在出国期间与调查官保持联络,回返新加坡后将护照交出,担保人也不得同行。
至于搁置的另外3项控状,则展期至6月16日进行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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