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已婚男“好心”将迷路的七旬失智嬷送回家,发现她独居后竟频频上门播色情片给她看,半年内强奸和非礼她,殊不知行为都被屋内电眼拍下。
现年55岁的被告莫哈末札奇尔面对包括强奸和非礼在内的9项控状,今早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受害者是现年75岁的老妇,她于2019年被诊断出患有痴呆症,丧偶后独居。根据她的精神评估,她没有任何做决定的能力,更不可能同意和人发生性关系,属于弱势群体。
案情揭露,2022年6月,被告的妻子在街上偶遇看似迷路的受害人,于是根据其身分证上的地址将她送回家,并将此事告知了被告。不久后,被告也遇上迷路的受害者,于是同样把她送回家。
途中,受害者透露她独居,儿子每周都会登门探望。在交谈中,被告确认了受害者患有失智症,随即起了歹念。
下班后,被告再次登门探访。在受害者开门让他进屋后,他便在餐桌旁用手机向受害者播放色情影片,随后不仅非礼受害者的胸部,还诱导对方为自己进行口交。
接下来的半年,被告又三次上门,最后一次发生在2023年1月3日凌晨1时许。当时,被告按下被害人家的门铃,进门后又对她做出猥亵行为,完事后就离开。
事后,受害者的小儿子刚好查看母亲家中电眼画面时,惊见被告的恶行,随即通知哥哥并报警处理。
控方指出,这是一起极为恶劣的性侵案件,被告一再对患有严重失智症且独居的老妇下手。受害者本应获得社会的保护与关怀,被告恰恰利用她毫无自保能力这一弱点,对其进行性剥削。另外,被告预谋干案,下班回家途中刻意改道,专程前往受害人家中施暴,还深夜登门犯案。
控方指被告利用老妇的病况,多次占她的便宜,应当严惩,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5年1个月到16年3个月,以及外加12个月监刑取代鞭刑。
辩方律师则辩称,被告只是在下班顺路前往,并非刻意挑选深夜上门,以此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反驳,强调被告自得知受害人患有痴呆症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筹谋并实施接下来的恶行。
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表示,针对是否应以额外监禁取代鞭刑这一点,要求控辩双方进一步提交书面陈词,案件因此展期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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