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马来西亚青年为犯罪集团工作,两个多月内向13名落入假公安和工作诈骗圈套的受害者,接收近30万新元(约95万7553令吉80仙)款项,被判坐牢一年9个月,罚款476新元(约1519令吉32仙)。
被告是21岁的马俊豪,来自马来西亚,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7月经他人介绍认识一名叫“阿九”的人。
“阿九”开出一天650令吉的酬劳,让被告在新加坡帮忙收钱。“阿九”解释说,这些钱是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费用。“阿九”也谎称,处 理永久居民申请的政府官员在收“贿金”,因此不能靠转账收钱,被告必须亲自到新加坡收款。
“阿九”指示被告在收钱时要避开和注意周围是否有警察。被告从去年7月开始为“阿九”工作,他透过Telegram取得交易地点、收款金额、以及对方外表特征等讯息。
“阿九”也介绍另一项工作给被告,请被告拿订货收据给“顾客”确认,并向他们收款,每天就有900令吉酬劳。被告接下工作,银行户头进帐至少1428令吉。
被告在去年7月16日至9月25日间,按照“阿九”指示,与21名人士见面。调查揭露,其中13人是诈骗受害者,其馀8人身分无法确认。
被告向这13名受害者共收取29万5406新元(约94万2890令吉46仙)。他收钱后,就转交给“阿九”的跑腿 。
警方逮捕被告同谋,获悉他与被告一同来新犯罪,当天也逮捕被告。
一名57岁阿嫂在去年8月24日报警,称自己坠入工作诈骗圈套,将10万9006新元(约34万7930令吉37仙)款项交给了被告。去年9月25日,一名44岁妇女报警称,她被骗将3万4333新元(约10万9585令吉65仙)交给一名身份不详的人士。之后,她被要求交出另一笔3万400新元(约9万7032令吉12仙),怀疑被骗,于是报警。警方当天展开行动,逮捕被告同谋。
同谋披露,自己与被告一同来新干案。警方在获取消息后,当天也将被告逮捕归案。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第一时间认罪,是为了弟弟筹学费,才糊涂犯罪,求法官轻判。
控方则表示,案件涉及款项金额可观,被告收钱时有理由怀疑是赃物款。
控方指被告犯罪时间不短,赚取至少约450新元(约1436令吉33仙)酬劳,受害者包括弱势人士,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2个月半至26个月,外加罚款450新元。(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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