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2年内性侵7名年龄介于13至16岁少女,甚至还恐吓散播不雅视频,暴力强迫少女妥协,21岁青年今早被判坐牢14年及鞭笞15下。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1岁的被告,作案时年龄介于15至17岁之间。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未满18岁者的身分资料。
他共面对38项控状,包括性侵、强奸、非礼、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纠众闹事等。他今早承认其中9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主控官指出,被告于2020年11月到2022年12月犯下罪行,受害人共9名少女,年龄介于13至16岁。当中,有7人被迫与被告发生关系,另两人则因遭被告恐吓说会散播他们的不雅视频或照片,最终妥协。
被告一般通过学校、共同朋友,或社交媒体与这些受害人结识,邀她们出来见面,带她们到家中、残疾人士厕所,或楼梯间,再对她们下手。
第一名受害人事发时15岁,当时被告16岁。两人通过Instagram于2021年5月认识,受害人在被告的误导下对他心生情愫,相信被告对她有好感,因此答应被告邀约,于5月14日到他家去。怎料,两人在被告的房内发生关系。
接下来的日子里,被告多次约受害人见面发生关系,每次都非常粗暴,甚至还掌掴受害人。受害人于2021年7月27日报警。
与此同时,被告又通过交友网站认识另一名13岁少女。被告一再要求,两人最终于2021年7月20日见面,被告在某处组屋楼梯间强迫对方与自己发生性行为。
少女事后将遭遇告诉朋友,朋友于同年7月30日代为报警。被告隔月30日落网,同天获得保释。
以迟到为由“惩罚”非礼少女
被告邀14岁少女到家中,称要“惩罚”对方迟到,开始非礼对方。
保释期间,被告仍继续认识新的少女,满足自己的性欲望。
第三名受害人当时14岁,被告17岁,通过共同朋友于2022年4月结识。8月12日,被告邀受害人到家中,还说家里有两名朋友在。
岂料,受害人抵达后,被告就让朋友离开,留下她和被告在房内,随后把她压在床上,称她迟到,所以要惩罚,随后开始非礼她的胸部。
受害人抵抗,被告便要对方为自己口交,还抓著对方的后脑勺逼迫她。她奋力抵抗,被告又拉著她的手为自己手淫,受害人一再推开,表示要走,被告才气得放她走。
受害人于2022年8月22日报警,也把自己的遭遇告诉舅舅。隔天,受害人舅舅约被告见面,被告竟带著爪刀赴约,说“我要弄瞎你” ,又戴上指节套打人,同天再次被捕。
法官:罪行数量种类令人不安
高庭法官指被告犯下的罪行的数量和种类,令人感到不安。
被告代表律师指,被告还押期间已有所改变,应给予机会。
控方则说,被告曾有过多次机会,始终没有改过,还多次在保释期间一再犯罪,应当严惩。
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下判时说,被告的犯案记录显示他无视法律,犯下的罪行数量与涉及多种类别,也令人感到不安。
虽然被告被诊断出患有持续性抑郁症,但与他犯罪行为毫无关联,最终判他坐牢14年以及鞭笞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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