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印度籍女酒客在金沙高档空中餐馆醉酒狂欢,见即将下班的女侍应生走近时,竟伸手非礼对方臀部、推搡其腹部,甚至当面朝对方比中指!被告今日在法庭上承认一项非礼罪,被判处罚款2500新元(约7500令吉)。
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为现年32岁的印度籍女子索妮可。受害者则是一名案发时仅20岁的女侍应生,当时在滨海湾金沙空中花园57楼的高档餐馆兼酒吧“CÉ LA VI”担任开瓶侍应生。
案情显示,今年3月13日晚上11时许,被告在家中饮酒后前往案发酒吧,与数名友人继续饮酒狂欢。直到午夜12时33分,被告独自在餐馆内醉酒起舞。此时受害者与两名同事正准备下班,手持萤光棒行经被告跳舞的区域,因距离较近,受害者几乎撞上正狂热跳舞的被告。
讵料,被告突然伸手抚摸受害者的臀部,随后推搡其腹部,并当面朝她比出中指,整个侵犯过程历时不到5秒。受害者惊吓之馀随即向巡场求助,主管随后安排她到厨房休息并报警。警方接报赶抵现场后将被告逮捕,被告于同日获保释。
控方指出,被告并无前科,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且事后已主动向受害者提供1500新元(约4700令吉)的赔偿,因此建议法官判处她2500新元(约7900令吉)罚款。
辩护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并非为了满足私欲而非礼受害者。被告对自身行为深表歉意,不仅主动支付了1500新元(约4700令吉)的精神赔偿金,也愿意承担受害者后续接受治疗的费用,恳求法官从宽裁决。
受害者今日在两名亲友陪同下出庭,并向法庭申请追加赔偿。受害者证实已收到被告支付的1500新元(约4700令吉)赔偿,但声称事发后自己遭到雇主解雇,并被移出工作群组,导致她损失了约6个月的收入。
受害者指出,这笔薪金原本是用于缴交学费及应付日常开销,她也因此事大受困扰而选择离开开瓶服务业。
不过承审法官指出,受害者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蒙受的确切经济损失。鉴于被告此前已主动给予1500新元(约4700令吉)赔偿,法官最终驳回了受害者的追加赔偿申请,未谕令被告作出额外赔偿。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