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人民公正党副总秘书黄毅敏质疑,该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在金銮区土地课题上,虽然多次要求透明处理,却未采用具法律效力的《资讯自由法》途经。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黄基全至今已发出三封非正式信函、进行一次实地考察,并召开记者会及多次发表声明,但始终未正式提出《资讯自由法》申请,以获取具法律约束力的官方资讯。
“非正式信函并不具备这种效力,记者会亦然。媒体活动或许能博取眼球,但无法对任何人产生法律义务。”
“《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自2013年起已生效,该法令赋予任何个人(包括国会议员)向州政府部门正式申请资讯的权利;相关部门必须在30天内给予书面回复,若拒绝则须说明原因,且申请人拥有上诉权。黄基全不可能不知道这项法律的存在。”
他说,黄基全作为三届国会议员及拥有逾20年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可能不清楚《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的存在与作用,因此未使用该机制并非疏忽。
另一方面,黄毅敏也称,雪州行政议员嘉玛丽亚早在去年12月已说明,有关土地早于1926年已从亚依淡森林保留地除名,不再属于永久森林保留地,且至今未接获任何发展申请,相关资讯亦属公开资料。
他表示,若上述解释仍不足,黄基全的正确做法应是透过《资讯自由法》提出正式申请,而非持续透过媒体施压。
他表明,本身无意为任何一方辩护,也不否认公众对金銮土地议题的关切,但认为一名资深律师兼政治人物,理应选择法律所提供的正式途径,以确保资讯透明与制度问责。
“如果真正目的是取得资讯并追究责任,那么《资讯自由法》不只是可行选项,而是最正确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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