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总检察署同意撤销控状,14名与廖顺喜有关,涉及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尼基党”(Geng NICKY)成员,今日在高庭被判“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法官拿督英德拉哈芝是在接获案件主控官伊斯甘达副检察司的通知,经过警方调查及提呈有关报告予总检察司后,因证据不足,同意撤销14名被告的控状。
伊斯甘达表示,总检察署无意继续提控,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撤回接传票人所面对的控状,以及接传票人获假释(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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