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尊集团创办人廖顺喜,今日在莎阿南法庭面对26项洗黑钱罪名,惟他全数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廖顺喜被控26项罪名,即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于安邦和蒲种公主城马来亚银行分行和大众银行分行进行洗黑钱活动和非法活动收入交易,总值逾3600万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 条文 (AMLATFA)。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 500 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廖顺喜是在2021年涉及2宗巨额诈骗案后被警方追捕,在潜逃1年22天后,他选择自首结束逃亡生活。 (摄影:连国强)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