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无驾照少年偷驾父亲轿车外出,不幸撞死割草工人案,身穿校服的少年今日在父亲陪同下淡定出庭面控,其对两项控状皆否认罪名,并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少年今日在3名家人陪同下,到双溪大年法庭面控,惟较后面控时只有少年父亲获准陪同进入,其他人皆被请出庭外。
被告面对两项控状,控状指17岁被告于本月7日早上11时10分在新文英路危险驾驶,导致2人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少5年但不超过10年和罚款最少2万令吉但不超过5万令吉。
被告对两项控状皆否认罪名,而推事诺法里娜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各2000令吉保释。此案尚需等待电脑验车中心报告及第二名死者的解剖报告,案展7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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