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绑架古来华裔富商妻子勒索500万新元(约1550万令吉)赎金的4名被告,在案件经历5年的审讯后,新山高庭今日裁决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4名被告分别是3名本地华裔男子马祖祥、李发贤、苏伟伦和一名印尼人阿古斯提努斯(名字皆译音)。
4名被告被指于2017年2月21日傍晚7时,在古来太子城一间住宅,掳走华裔妇女邝玲玲(译音),将妇女禁锢在位于哥打丁宜边佳兰甘榜乐保(Kampung Lepau)一间半建成空屋内后,向其丈夫黄德良(译音)勒索500万新元(约1550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被判监禁需加以鞭刑。
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在宣读判词时表示,控方无法证明4名被告有绑架和勒索女肉票,因此宣判4名被告无罪释放。(报导 / 摄影: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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