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烧伤流浪狗的华裔青年,今日(12日)在新山地庭面控,被告俯首认罪,惟因代表律师正好在国外,法庭允准4月18日下判。
19岁的被告叶宏盛(译音),被控于3月27日凌晨1时49分,在金山园一店屋楼下以残忍方式造成一只棕色流浪狗受伤。
被告此举已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并可在第29(1)条文下被判刑。 (报导 / 摄影:刘文聪)
延伸阅读: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society/2023/04/12/559049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