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政治人物与公务员只领一份退休金。
1月24日副首相阿末扎希表示,政府计划对新的公务员改用公积金制度,废除现有的退休金制度。
许多民众并不知道,公务员不仅无需缴纳公积金,而且还享有退休金;而且退休金还可以由配偶或18岁以下孩子继承!
但是可预见公务员对这种改变是非常抗拒的,因此只能实施于新进的公务员。
在2023年6月27日,联邦法院裁决,2013年生效的退休金调整(修正)法令(PAA)规定的每年2%的固定调涨,没有让退休公务员享有实际更高的调涨,而违反了联邦宪法第 147(1)条文。 诉方是退休外交部公务员阿米娜和另外56名公务员,对2%的固定调涨不满意。
今年1月30日,上诉庭也裁定2015前退休上议员,可享国会议员(薪酬)修正案来调高退休金;诉方是26名前上议员。
以上两项判决显示,追溯以往的修正有一定的法律难度。
无论如何,我们欣慰看到在任的首相安华、高教部长赞比里(曾经担任州议员,州务大臣、马来西亚机场控股公司主席、上议员、外交部长;可能多达六份退休金)、交通部长陆兆福都陆续表示支持只领一份退休金。
做为柔佛州公共账目委员会成员,在去年6月联邦法院判决后,我曾经询问国家审计署柔佛州总监如何限制只领一份退休金或者限定一个最高金额。
然而,这些需要修改1980年国会议员(薪酬)法令和各州的州议员薪酬法令;而修改需要现有的国会议员、州议员同意,以便在议会通过限制自身利益的修正案。
由于许多退休,甚至在任的执政党议员,有可能同时担任政治委任的官联企业的董事局职位并领取每月津贴,甚至部分会获得退休金,这些应该一并获得考虑。
至于如果议员在私人界就职,其退休金(私人界非常罕见)则不应该被限制在内。
只领一份退休金
那么,议员是否应该有退休金?由于议员绝大部分都是全职,失去了在企业界工作可享有的公积金,再加上不容易在卸任后转往私人界工作,确是应该给予退休金。
国会议员曾经担任州议员的也不少,由于一般上国会议员底薪双倍于州议员,因此领取国会议员的退休金已经绰绰有馀。国会议员的底薪约1万6000令吉,60%作为退休金,每个月有约8000令吉。
高级公务员有的在退休前一年还获得升级加薪,退休金可能超过一万。
由于公务员60岁就退休,如果一般上领取至80岁,再加上遗孀和孩子较为年轻,政府要支付的年限可能好几十年。因此,我的几项建议是:
1.议员如有部长、国会议员、州议员、官联企业多份退休金,可限定只选择其中最高的一份
2.公务员如果退休后,在一定年限后逝世,其配偶如果也是公务员,则不应该获取这退休金。如果配偶并非公务员,则应该在60岁退休年龄后方能领取
3.由于退休金并非为了过上奢侈生活,因此其金额可以限定最高不超过一万令吉,这已经是绝大部分打工人士非常羡慕的薪金了
4.公务人员由于掌握公权力,善用造福人民,滥用则贪污受贿;如果经法庭裁定贪污罪,则应该取消退休金待遇
5.国会需要修改联邦宪法第147(1)条文,以便所有薪酬和退休金法令条款修改,不会被判违宪而失效
由于现有退休金制度受公务员体系快速膨胀所影响,从目前的300亿退休金将几何式膨胀到2040年的1200亿;常识告诉我们,没有任何国家能够承受比例太高的退休金。
2024年大马预算案的总开销为3938亿令吉,公务员薪酬(不包括退休金)就已经大约750亿。
做为马来西亚人,我们都不希望国家步向财务困境,则应该支持退休金政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