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之际,巫统打昔汝莪(Tasik Gelugor)国会议员拿督沙布丁亚哈雅却语出惊人,指性侵案受害者与强奸犯结婚“没什么问题”,更指9岁儿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准备好可以结婚了。
国会下议院今日针对《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进行辩论,沙布丁亚哈雅反驳诚信党哥打拉惹(Kota Raja)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时指出,一些12岁和15岁女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成熟。
“当我们论及12岁和15岁(女童),我们不可以只看她们的生理(发育),因为一些12岁和15岁的孩子,她们的身体看起来就像是18岁的女人。”
沙布丁也是伊斯兰法庭前法官,他补充,一些女童甚至在9岁时,就已经进入青春期,她们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已经准备好可以结婚。“所以她们要结婚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一个性侵案的受害者与强奸犯结婚也‘没有问题’,这是针对强奸案日益增加的补救措施。”
指应给二次机会
他是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辩论时,针对反对党国会议员建议将童婚列入该法案一事,发表以上言论。他说,尽管性侵是犯罪行为,但这些性侵案的受害者和加害者都应该被给予“第二机会”以重新开始。
“也许透过婚姻,他们可以拥有更加健康和美好的生活。再者,性侵案受害者不一定会有悲惨的未来,她将会有丈夫,至少这可以成为一个补救措施。”
西蒂玛丽亚极力反驳沙布丁的看法,指让强奸犯迎娶受害者的做法,并不能保证他们可以用更好的生活。“我不同意将性侵案受害者嫁给加害者的做法,若强奸犯感到懊悔,那可以是好的(结局),但若是那个丈夫是无用的人又该怎么办?”
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举出两宗性侵案受害者嫁给加害者的例子,并反驳说,这样的婚姻将会造成更多的问题,以及更多的伤害。她举例,一名森美兰的35岁强奸犯与14岁的受害者结婚,不料之后受害者的11岁妹妹也惨遭毒手,其14岁妻子还被迫拍摄其犯罪经过。
沙布丁亚哈雅则分享其作为法官的经验,指张念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因为在许多案例上,这样的婚姻都没有以离婚收场。
“相比其独自一人,这些女孩在结婚后变得更安全。不要把他们(强奸犯)视为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