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支持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以及拥有组织标志衣服的食堂助理诺希尔米,今日在上诉庭被判上诉失败,须坐牢10年。
以法官拿督威拉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现年32岁的诺希尔米的上诉申请。
诺希米尔在承认两项罪名后,高庭于2017年7月25日判处,他通过社交媒体“Telegram”提供恐怖分子支持和拥有恐怖组织标志的黑色衣服两项罪名,分别监禁10年和3年,惟刑期同期执行,从被捕日2017年3月17日开始算起。
莫达鲁丁连同另外两名承审法官,即拿督末扎瓦威和拿督卡玛丁,今日也驳回检控官要求加重被告刑罚的申请。
莫达鲁丁说:“上诉人的上诉被驳回,检控方的上诉也被驳回,这次的上诉并没有意义,我们维持高庭的裁决。我们希望你能理解,并有时间和空间去思考你的行为。”
稍早前,诺希尔米为自己辩护,要求法庭减刑,他以其他案件为例,指其他人犯了同样罪行,但刑罚相对较轻。
“我知道有人被判7年监禁,而最新的是有人被判6年。至于拥有恐怖组织衣服的,最新案件有人被判2年,甚至也有1年的,因此我要求减少刑罚。”
法官卡玛丁则回应,当他担任高庭法官时,未曾就支持恐怖组织的罪行判处10年以下的监禁,至于案中被告的罪行理应被判刑12至18年,因该罪行的最高刑罚为30年监禁。
莫达鲁丁解释,被告被判10年监禁,是因为被告并未涉及为恐怖组织招募人员。
根据控状,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告,通过电子应用程序“Telegram”与一名男子的对话,表明希望在搬到叙利亚之前,能够移居到印尼帕索为伊斯兰国组织效力。
警方在经过专家分析对话内容后,得出被告就是其中一名支持伊斯兰国组织的人。专家更表明,被告是一群危险并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