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18日讯)中国河北一宗涉及“是否自愿”的性侵案件持续引发讨论。一名硕士毕业31岁男子王明(化名),与女网友见面后,两人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然而事后遭到女方控诉强奸。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对案发经过说法南辕北辙,而女方曾数度改变口供,更让整起事件备受关注。
根据法院文件,来自承德市的王明与女子刘丽(化名)于2024年10月透过网络认识,之后逐渐熟络。2025年1月26日返乡过年期间,两人首次线下见面,当晚相约外出并在停车场停留,双方曾在车内有亲密接触,包括拥抱及接吻,女方亦同意进行“口爱”。
之后良人还一起下车购买避孕套,但王明提议前往酒店时,遭到刘丽拒绝,双方遂返回车内。
刘丽指称,王明之后在车内不顾她拒绝,以压颈、掌掴及辱骂等方式强行发生性行为,导致她手脚多处出现瘀伤,因此报警提告。
但王明在庭上否认强奸指控,强调双方发生关系属两情相悦,其后双方因避孕套等问题爆发争执,过程中自己反而遭对方掐脖、打脸、掐下体,并无故意伤害对方;冲突结束后,刘丽在车内拨打电话报警称被强奸。
案件最受外界争议的部分,在于刘丽后续曾多次改变说法。法院资料显示,在王明母亲支付30万元人民币(约17.4万令吉)并签署和解文件后,刘丽曾5度向警方表示,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然而,她之后再次翻供,称自己误以为签署谅解书等同承认自愿,因此才更改说法,坚持当晚并非出于自愿。
去年12月25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明在被害人明确表态不愿的情况下施暴,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不过,由于双方后续已达成和解,被告家属亦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酌情轻判,裁定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对于判决结果,王明并不接受,已提出上诉。今年3月30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二审案件,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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