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1日讯)国家消费人行动议会(MTPN)诗巫分会主席刘修成提醒民众,须对一些商家不负责任和不公正行为的事件提高警愓。
他说,在该会接获投诉的一宗案件里,一名消费者将车辆送修,并反复强调要求修理厂在开始修理之前先提供报价。然而,修理工作在没有消费者同意和书面报价的情况下就开始了。
之后,消费者收到了一个高额的报价,发现价格过高。消费者决定不继续修理,但修理厂告知,修理工作已经开始,如果消费者想取回车内部件,必须支付修理费用。这种情况引发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强烈不满和担忧。
他表示,当事人已在6月17日向诗巫警方报案,同时于6月16日向该会作出反映。
该会在昨日发文告强调,根据《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法令第599号),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所提供服务的清晰和准确的信息。任何修理工作只有在获得消费者的同意和书面报价后才能开始。未经消费者许可的修理工作是非法的,并可能被视为不公平和误导性的行为。
此外,根据《2002年消费者保护条例(修理厂信息披露)》的规定,修理厂必须在开始修理工作之前提供书面报价。遇到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MTPN或马来西亚消费者索赔法庭提出正式投诉,以寻求公正的解决。
该会呼吁公众在允许任何修理工作前,务必要求书面报价,并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步骤,可以防止误解或欺诈行为。
刘修成提醒各方,在经营业务时应保持诚实、透明和负责任的态度。商家的不负责任行为和不公平对待不仅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
该会将继续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所有服务提供商都遵循公正和道德的商业惯例。遵守如《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和相关法规的意识与执行,是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建立健康商业环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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