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49岁廖姓女子透过穿著年轻及梳妆打扮,让自己年轻了16岁,向一名男网民谎报年龄是33岁,骗取男方台币约37万6千元(近5万令吉)。
据台湾《联合报》报导,廖姓女子在交友网站,以电脑修图软体窜改身分证出生年份,谎称她的出生年份是七十二年次,使陈姓男子误认与他同年龄。

两人透过LINE、微信交往,在网路互称“老公、老婆、亲爱的”,也曾约见对方。
交往期间,女子声称急需钱爱犬做手术、经商失败、缴卡费,称种种困境令她走投无路,不断向男子借钱。
男子借出台币约37万6千元(近5万令吉)后,女子开始拒绝见面,也不还欠钱,男子愤怒报警处理。
当男子从警方消息获知廖姓女子真实年龄,惊觉受骗,怒称若知对方大他十六岁,绝不会交往、也不会借钱。
台湾警方查出,陈男有意和廖女结婚,曾要求廖女提供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及照片,廖女却用手机内修图软体,更改出生年份,陈男信以为真才一再借钱。
检方依诈欺罪嫌起诉廖女,女子辩称与陈男不熟,才会在交友软体或见面时随便报一个年龄。
“我只是要聊天,并非要交友,陈是男性的朋友,不是男朋友。”
不过,检方查证,廖女确实在简讯里,向陈男表示“以身相许”、“当你老婆是肯定了”、“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爱”、“我会得你对我付出的一切”,认定廖女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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