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被判表罪成立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强调本身并没被马来西亚富商刘特佐聘用,更从未收取对方一分一毫!
涉及一马公司洗钱案的“核心人物”杨家伟,昨日被判表罪成立后,选择上证人栏自辩,今日通过其代表律师方应发引导供证时,对前上司兼控方证人凯文指刘特佐以每年50万新元(约155万令吉)雇聘他一事,作出否认。
他强调,这仅是凯文单方面的臆测,因为他从未向凯文提及本身将会为刘特佐工作的谈话。
杨家伟面对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他今日指出他无法向凯文透露新工作的详情,是因为该工作邀请实际是来自对手银行瑞银集团。
杨家伟除了否认本身为刘特佐做事,也强调刘特佐只是易有志介绍给他的顾客,当时是因刘特佐要在该银行开设信托基金账户,两人才会因此相识。
针对检控官提出杨家伟与刘特佐共搭私人飞机到香港的照片证据,杨家伟指出,他会拍摄该张照片的原因,只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乘坐私人飞机。
“若我与刘特佐关系如此密切,我就不会只在飞机后尾机舱偷偷拍照,而是与他自拍。”
他重申,他仅在私人飞机上逗留5分钟与刘特佐谈话,谈话内容为向刘特佐表明其账户可透过Amicorp集团申请。
另外,杨家伟也全盘否认其同事兼控方证人吴思伟(译音)指受其指示销毁洗黑钱证据的证词。
据新加坡媒体指出,吴思伟是一家属开曼群岛注册基金的董事,该基金也就是当时一马公司在2012年所投资的基金。
杨家伟指出,吴思伟是该基金董事,而他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整理基金的审计、联系管理员和银行等,因此指他像个机器人受其指示,并不属实。
另一方面,杨家伟昨日在自辩时把矛头指向上司和瑞意银行,说他在涉及一马公司交易中,只是扮演“协调交易”的角色,强调他是按上司指示办事,把所需文件交由第三方处理。
杨家伟指涉案大马富商刘特佐和陈金隆都是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的客户,所以他处理交易时毫无顾虑,因为银行已进行调查。
杨家伟指出,刘特佐是易有志在RBS Coutts的客户,易有志跳槽后,刘特佐和家人跟著过档到瑞意银行。
易有志为银行取得许多收益,地位比一般私人银行高级职员更高,比较像是银行的“高级客户合伙人”,是与银行总裁共乘头等舱之人,而刘特佐是银行重量级客户,每到银行,总裁都亲自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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