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男子14年间先后非礼4名亲生女儿,其中三姐妹更是惨遭强奸或性侵,男子不满被判坐牢33年2个月,鞭打24下,提出上诉,称自己是初犯,希望三司让他减刑,好让他出狱后还有力气去朝圣。
根据之前报道,这名狼父是45岁的新加坡男子,被捕时在儿童探险营当兼职导师。他共面对33项包括严重强奸、严重性侵、虐童、以及蓄意伤害等控状。
受害者是被告的4名亲生女儿,案发时年龄介于6岁至20岁之间。
被告今年3月认罪,被判坐牢33年2个月,鞭打24下。被告对刑罚不满,今日提出上诉。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表示自己是初犯,这次上诉并不是为了要求被释放,而是希望能获得减刑。
被告表示,希望出狱后,自己还有力气去朝圣,因此求三司让他减刑,判他坐牢28年至30年就好。
包括大法官梅达顺在内的三司负责审理这起上诉案。
梅达顺指出,被告面对20多项性相关控状,受害人都是被告的孩子,而且罪行持续一段很长的时间,不能被视为是初犯或一时的错误。因此,三司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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