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日讯)正在服刑中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五被警方拘捕,警方指他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及洗黑钱罪起诉他。
据中央社及香港媒体报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公布,周五稍早时在赤柱(监狱)拘捕了一名28岁男子,他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即俗称“洗黑钱”。
香港媒体报导,被捕男子为在“35+串谋颠覆政权”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黄之锋。
案件押后8.08再讯
据公布,黄之锋当天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黄之锋身穿蓝色上衣上庭,表示明白控罪,辩方指没有保释申请。
国安处指定法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8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期间须还押。
据报导,黄之锋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与前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及其他人在港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及严重阻挠中央或香港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和政策,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去年底,黄之锋已因触犯《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法庭判刑4年8个月,目前仍在服刑中。
2020年7月《港区国安法》生效前,罗冠聪已经离港,目前人在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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