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10名关丹巴洛居民入禀法庭申请司法审核莱纳斯稀土厂获得临时营运执照的案件今日上庭,总检察署与莱纳斯公司提出初步反对,指申请人未用尽所有管道,就采取司法途径。
高庭择定在3月20日聆审双方的申请。
10名关丹巴洛居民是在本月17日入禀法庭,要求撤销莱纳斯公司的临时营运执照及禁止稀土厂投入运作。申请人也列原子能执照局、环境局及莱纳斯大马有限公司为答辩人。
上诉及特别权力组高庭法官罗哈娜今天在内庭聆听各造的意见后,择定上述日期聆审,届时诉方将回应有关初步反对。
应先向部长提上诉
总检察署代表律师诺希山表示,总检察署是基于申请人并未用尽所有内部管道,就诉诸法律途径,因此提出反对。
他说,“根据《1984原子能执照法令》第32条文,他们应先向部长提出上诉,才能采取法律途径。”
他指出,莱纳斯公司也因为尚需时间准备,与总检察署共同提出反对。莱纳斯代表律师为多米尼普杜切利。
80人出庭聆听审讯
内庭审讯时,法官罗哈娜宣布另择日期聆听巴洛居民的说法。申请人巴洛居民代表律师山姆嘉表示,他们今日才获悉对方提出初步反对,但由于原子能执照局触犯法律在先,因此坚持进行司法审核。
他表示,原子能执照局在未要求莱纳斯提供详细环境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就批准临时营运执照,已经触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
反莱纳斯联盟今日出动载有80人的2辆巴士,千里迢迢从关丹抵达吉隆坡高庭聆听审讯。
出席的关丹居民来自不同种族,并在步出法庭时高举大字报,重申要求莱纳斯稀土厂撤离大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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