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捷运公司重申,上周与该公司签署协议书重点(POA)的是一个拥有6个地段的苏丹街地主,而非6个地主。
根据该公司于上周所发出的文告,这项协议书重点,是双方签署共同协议的基础。
文告指出,协议书重点会纳入在共同协议之中,包括同意在签署共同协议时取消征地、保证不会拆除现有建筑物、在兴建隧道时暂时搬迁最长6个月、在地契上会注明建筑物底下有一条隧道。此外,地主也能因隧道施工不便而获得合理赔偿。
捷运公司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兹哈当时表示,对于地主对公司的信任及献议,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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